舞蹈是一种以肢体表达为主要表现手段的表演艺术形式,她伴随音乐,以高雅、技术性强、有节奏的肢体动作,来诠释内心、表现生活,是一种表现力丰富的表演艺术。在校园里,舞蹈以她特有的方式和魅力,激发青春活力,弘扬艺术魅力。
我校自2014年成立“舞之韵”舞蹈社团以来,一直以丰富学生校园文化生活,陶冶学生艺术情操,推动学生健康向上的艺术活力为宗旨,努力发掘学生的艺术潜质,提升学生的艺术气质与素养,为我校学生实现艺术梦想,提供展示才华的舞台。在每年的校园艺术节、教师节晚会等学校艺术活动中,均有优秀的表现,还多次参演校外公益艺术活动,多次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舞蹈比赛中获奖,如:排演的节目除参加校内外的各项艺术活动外,排演的《欢乐的跳吧》在全市第四届中小学艺术展演中获二等奖;排演的《鸿雁》在全市中小学舞蹈大赛中获一等奖;排演的《花儿为什么这样红》在全市中小学生艺术展演中获一等奖,并在山东省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中获省级三等奖;排演的舞蹈《青莲》在全市中小学生舞蹈大赛中获二等奖。舞社中的优秀学员经过专业培训,有机会通过高校艺术招生考试,进入专业院校继续深造。
一、社团宗旨:
1、激发青春活力,弘扬艺术魅力。丰富校园文化建设,陶冶情操,推动健康向上的校园生活。倡导我校学生与时俱进,为实现艺术梦想,提供展示才华的舞台。锻炼自我,提高学生的自信心,增加彼此讨论、分享舞蹈空间,开拓艺术视野。宣扬爱国主义,共产主义和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配合学校育人工作,全面贯彻“能行教育”的思想理念,引导同学成为社团的合格人才。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通过舞蹈这一艺术表演形式,培养学生的集体意识,艺术气质与素养,引导和推动本校素质教育的开展。
2、口号:展示自我,创出精彩
二、组织机构
1、本社团设置了社长,副社长,理事三项职务。
社长一名,社长为社团及社团理事会代表,也是社团负责人,统筹,协调全社工作。把握社团发展方向,代表社团参加学校的有关会议,听取各部门的汇报,并对各部门的工作给予必要的指导和批示。
副社长三名,记录社团成长历程,协助社长完成社内各项工作,管理社团人事档案,收集社团资料,认真听取各部门的汇报,认真对每次社团活动进行备案,填写活动记录。详细了解社团的工作动向,在临时及特殊情况下(如社长无法对社团事务做出明确指示),副社长有权也有义务就该事务做出临时决策并为其负责。
理事:若干。做为社团干部,要以身作则,言行严格按照社团章程要求,绝不能故意做出任何危害社团声望、利益等影响社团存在的事情,所有干部要团结一致,共同发展社团未来。
2、“舞之韵”舞社由市二中舞蹈社理事组成立组织。由音乐特长生和在校舞蹈爱好者共同组成。
三、成员管理
(一)社员的基本权利
1、有对本社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的权利。
2、有参加本社团有关会议及各项活动的权利。
3、有接受社团的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4、有对本社团重大活动的表决权,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 经申请获准同意的社员有退会的权利,学生毕业离校作自动退会。
(二)社员的基本义务
1、 遵守社团章程,执行社团决议的义务。不能违反社团章程,不得拒绝执行社团落实的任务。按时参加本社训练,演出。执行本社决议。维护本社利益的义务。
2、努力学习,刻苦训练,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社内各种活动,
3、加强社团团结,维护社团荣誉,促进社团发展的义务。不能做有损社团荣誉,破坏社团内部团结的事,阻碍社团顺利发展。
4、自觉加强社员间的交流,热心帮助本社社员,达到共同进步的义务。不能在社团明争暗斗,背后中伤他人的事。
5、社员有对社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为社团发展出谋划策的义务。遇到有不同的意见可以提出相讨,不能事后散播社团不利流言,不能随意将社团机密泄露外出。。
6、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跟社长请假。缺到3次者取消其担任职务及社员资格。
7、服从组织管理,爱护舞蹈社的公共财物,自觉维护舞蹈社的声誉。
8、退出舞蹈社的成员,需向舞蹈社提出申请,并向学校办理相应手续。转学的成员自动取消舞社成员身份。
四、课程安排
1. 本社团开设的课程将在每个星期三上午大课间在和美楼三楼舞蹈教室进行,如有改变,另行通知。
2. 本社团开设的课程有;形体课,中国舞,爵士舞,现代舞,拉丁舞,街舞等一系列舞蹈课程。
3. 舞蹈社活动采取日常训练和短期集训相结合的方式,每周定期活动。活动内容主要包括基本功训练和节目排练等,同时完成每年市级比赛和学校交给的各项对外交流演出任务。
五、长景发展
社团活动内容与教育性和艺术性相结合,适合学生的年龄特点,它有利于提高学生学习舞蹈的兴趣,培养高中生正确的形体姿态和良好的气质,增强集体意识,培养学生的乐感。活动面向部分学生,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坚持自愿参加和普及提高的原则,让学生在舞蹈中感受音乐,理解音乐和表现音乐。启迪学生的智慧,陶冶学生的情操,使学生的身心得到健康的发展,帮助想要用舞蹈来参加高考的同学做准备。
六、招收对象
有一定的舞蹈基础或有舞蹈爱好的在校学生。男女不限,(女生身高:160-173 男生身高:170-185)
七、附则
1.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以学生社团的名义进行活动,违者必究。
2.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东营市二中舞蹈社团理事组所有。
3.本章程从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