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道

前不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其中指出:“切实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的重要内容”。各级党校贯彻落实这一体现国家意志的中央文件,就应研究如何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纳入教学的重要内容。

  第一,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责无旁贷。《意见》指出,在加强组织领导方面,“各级党委和政府”是主体;在“加强文化法治环境建设”上,“充分发挥各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作用;在“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性创造性”上,要“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可以说,抓住了社会上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群体,中央的决策和部署才能真正落到实处。有人说,领导干部没有这方面的文化,遑论起到什么“带头作用”了。的确如此,如果一名领导干部没有这方面的知识和背景,甚至受到过去片面批判传统文化的影响很深,连起码的温情和敬意也提不起来,满脑子的负面认知,那就很难去开展有关工作。各级党校担负着干部教育培训的重任,面对《意见》提出的三个“迫切需要”,首先要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重视起来,真正将这项关乎民族和国家认同的文化大业提上日程,抓实落细,切勿以己之观望、不作为、不敢为,延误其发展良机。

    第二,坚决纠正将马克思主义与优秀传统文化简单对立的错误观念。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来源于不同的文化背景,由于时代、地域等差异,在概念系统、理论体系、话语表达等方面存在着明显不同之处,两者的关系从学理上探讨可能是非常复杂的。但是,表面的差异不等于深层次上不能互通;即使是显著的差异也不等同于必然发生相互的对立,而极有可能恰恰形成优势互补。有人认为,不能从意识形态角度讲什么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那样有可能冲击、动摇作为指导思想的马克思主义。殊不知,马克思主义本身即非常强调对一切优秀文化遗产的继承、吸收、融合。把马克思主义“固化”起来,认为经典的、文本的马克思主义不需要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就戕害了真正的马克思主义的生机和活力。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恰恰就是奠定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厚土壤里。还有人基于“夷夏之辨”立场,把马克思主义看成是“非我族类”的外来文化,甚至提出用传统的本土文化完全取代马克思主义的观念,这就又走向另一个极端。在今天的中国,提出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绝不是发思古之幽情,再去走什么回头路,而是“立足于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下的一项伟大工程。离开了《意见》提出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等要求,传承发展传统文化就有可能走偏。

    第三,带头廓清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模糊认知。《意见》是2014年以来,中央宣传部会同有关部委,深入调研、充分酝酿、反复修改,吸收大量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其制定和出台听取了文化名家、两院院士、学部委员以及基层群众等各界意见建议,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社会共识度,其权威性不容置疑。针对社会上存在“贬低、漠视优秀传统文化”、“重形式轻内容、简单复古”等现象,《意见》既明确了在今天我们必须传承的传统文化优秀部分的主要内容、重点任务等方面,同时也着眼文化的开放性,指出应当进一步深入阐发优秀传统文化的哪些精髓。有些人总是不痛不痒地说,传统文化既有精华也有糟粕——我们听了以后,不知道他的侧重点是放在批判糟粕上,还是放在吸收精华上,甚或形成的模糊印象为:传统文化有的只是大量过时的和糟粕的东西。这并不是说,我们不需要厘清文化中的成分,相反,有些复杂内容从理论上深入说明白却需要假以时日,不是扣上几顶帽子或简单“以西解中”即能了事(比如一些人对中医的误解)。尤其是,一百余年的批判不绝、骂声不断,已经造成相当一部分人失去了文化自信,而让其“礼敬守护”难上加难,几无可能。若再对传统文化抱着全面批判乃至个别人片面否定的虚无主义态度,不去营造良好的正面舆论氛围,没有高度的认同感,就只能使自信进一步丧失殆尽。《意见》对传承和发展的对象定位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其中的“优秀”二字值得我们细细咀嚼、玩味。让我们摒弃文化领域的纷争,真正静下心来能够踏踏实实从教育上做一些建设性的工作。

  第四,必须在纳入“教学的重要内容”上下足功夫。《意见》显然是将优秀传统文化作为贯穿国民教育始终、融入生产生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等方方面面着眼的。为适应这一形势发展,党校的干部教育也就不仅仅是增加几个课程而已。我们认为,象征性地增加几个课程不难做到,但真正融入整个的课程体系及其内容中却不是立即能够到位的。撇开既有的课程划分利益群体不论,它既受制约于各级党校领导的这方面认知和素质,同时更多地受到师资知识背景、教材体系建设、学科界限壁垒等影响。然而,无论天大的困难,共产党人都能够克服。这是一个需要坚定全民族文化自信的时代。既然是“坚持全党动手、全社会参与”“人人传承发展”,身在党校的各位专家、教授,就不能只是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甚或抱残守缺,而应当从长治久安的国家意识形态建构着眼,从各个领域和各个角度认真关注并学习优秀传统文化,坚守中华文化立场。近年来,一些社会团体和民间人士在“以文化人”的传统文化培训和教育上,探索出一些具体可行、卓有成效的做法,值得各级党校扑下身躯去总结和借鉴。(作者:王杰 朱康有 分别系中共中央党校、国防大学教授)


优秀传统文化:价值之源、民族之根和安全之本

涂成林

前不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表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已纳入国家战略层面的顶层设计,成为树立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的关键环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仅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核,也成为中华民族特有的文化标识,还承担着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重任。因此,要从价值之源、民族之根和安全之本的高度认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义,积极推进中华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可持续发展,以全民、全域、全程覆盖的方式实施这一重大工程。

站在国家和民族兴废存亡高度认识优秀传统文化

  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既有助于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人民的文化福祉,也有助于确立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保障国家的文化安全和长治久安,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从“价值之源”视角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虽有对当下社会日常价值的提炼、对外来文化价值共识的吸收等,但从根本上讲,其主体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和引领,同时充分吸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观念:有的是直接吸收其中的价值内核,有的是采用其价值概念而对其内涵重新阐释。因此,不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重要源泉的核心价值观,必定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结果是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割断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所以,我们应像爱护水源地、构建生态屏障那样维护、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从“民族之根”视角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独特的文化标识。“关乎人文,以化成天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经过数千年的积淀和传承,已内化为中华民族的精神血脉和文化标识,是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的主要源泉。中华民族在历史上曾多次面临亡国灭种之绝境,最终能摆脱绝境而傲立于世,盖因其文化的凝聚力和包容性形成强大的化外之功。大力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就是要维系民族之根,建立文化自信,使中华民族及其文化自立于世界民族、文化之林。

  从“安全之本”视角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国家安全特别是国家文化安全的坚实堤坝。维护国家安全,从根本上说就是维护国家、民族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维护自己的优秀传统文化。文化安全关乎意识形态、核心价值、传统文化、生活方式、文化产品等多个方面,涉及国家核心利益和生存底线,在国家安全体系中处于关键地位。一个国家、民族能否保持其优秀传统文化而不被他国外族侵袭或同化,既关系到其能否建立真正的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也是衡量国家、民族文化安全的重要标准。如果某个国家、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遭到破坏甚至毁灭,那就意味着它已经站在亡国灭种的边缘,在面对他国外族的文化侵略时只能缴械投降。显然,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不仅有助于巩固国家安全的核心利益,也有助于断绝某些西方大国颠覆中国的白日梦想。

推进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既“薪火相传”而又“推陈出新”。当前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关键一环是站在价值之源、民族之根和安全之本的高度,推进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直接继承优秀传统文化精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生不息,积淀并传承了许多文化精华,有必要直接继承。比如,历代仁人志士的爱国情怀,从屈原“虽九死其犹未悔”到范仲淹“忧乐情怀”,从文天祥“留取丹心照汗青”到顾炎武“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虽经历悠长历史仍不褪本色,可直接继承为核心价值和时代精神。又如,中国文化倡导“敬业乐群”“无信不立”“讲信修睦”“仁者爱人”“与人为善”等圣贤古训,体现了中华民族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等价值观念,仍有其现实价值。这些优秀传统文化精华不仅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直接吸收,而且成为涵养中华民族的重要精神食粮。

  积极摒弃传统文化的糟粕。积极摒弃传统文化中的糟粕也是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重要一环,有助于对传统文化去伪存真,促使其健康发展。例如,中华传统文化最核心的“忠”“孝”观念,在中国封建社会可谓至高无上。忠孝之人名垂青史,奸逆之人遗臭万年,是封建社会的治家古训。但这种“忠”“孝”观念里同时也包含有“君为臣纲”“父为子纲”的道德律令和“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家族戒条,甚至出现“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愚忠观点和“埋儿孝母”“割股奉亲”的愚孝行为,这显然完全不适应于现代社会的发展,成为阻碍人们健康思维的桎梏,必须要予以积极摒弃。

  以开放心态进行融合创新。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与周边与世界交往密切,张骞出使西域、唐僧西天取经、郑和七下西洋等,说明中华民族从不缺乏学习和吸纳外来文化的胸襟;达摩的佛法东来、日本的遣唐使、唐都长安的国际范等,也说明中华民族早就开始与世界文化的融合创新。可以将中华传统文化的某些价值与现代社会价值观和西方价值共识进行融合创新,比如中国传统文化主张的“民以君为心,君以民为本”“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等民本思想,就可以对接现代社会的民主、自由观念而延展传统文化的思想内涵和包容特色。

构建覆盖全民、全域、全程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举措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多次就传统文化作出重要指示,并开始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现在,我们需要的是“撸起袖子加油干”,拿出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具体行动,构建覆盖全民、全域、全程的发展规划与工作机制。

  建立国家战略设计与地方发展规划相互协调的发展格局。目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已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和工作议程,成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任务。这就要求各地党委政府从国家战略大局出发,做好对接与落实工作。一是制定地区发展规划,确定相关扶持政策,上马一批重点项目,扶持一批文化人才,尽快产生明显成效;二是建立工作机制,做到机构、人员、经费等尽快到位。三是明确监督激励机制,完善相关奖励、补贴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源参与相关文化项目。

  构建专业性学术研究与普及型社会教育无缝对接的合作模式。当前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要打破“学”与“术”严重脱节的瓶颈,即学者专注于“学”,远离生活,高不可攀;社会传播机构忙于“术”,借“国学”“传统文化”之名唯利是图,将传统文化市场化、庸俗化。打破这个瓶颈,要求学者“向下沉”,重点研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渊源、发展脉络、基本走向、独特创造、价值理念、鲜明特色等,构建中国式的思想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也要求各类社会传播机构“向上走”,既要通俗易懂,灵活多样,也要有一定的理论高度和思想深度,还优秀传统文化以本来面目。

  打造各级各类学校全程覆盖、社会各方面全面支撑的工作体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要从娃娃抓起,既要覆盖从幼儿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各个阶段,要覆盖学校德智体美劳全方位教育的全过程,也要贯穿于启蒙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各领域,还要通过校本教材、选修课、书法、京剧等方式举办让优秀传统文化进教材、进课堂、进校园的活动。同时要发动家庭和全社会的参与,把各项任务落实到农村、企业、社区、机关等城乡基层,建立起从学校到社会的工作体系。

  形成国内品牌打造和国外品牌传播的一体化扩散机制。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关键是要练好内功,打造传统文化品牌,目标是通过与海外合作交流,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走出国门。要做到这一点,一是坚持“内容为王”,要突出思想内涵,彰显价值观念;二是融通多媒体资源,善用海外社交媒体平台,创新表达方式,打造国际文化品牌。三是发挥饮食、中医中药、功夫、动漫、文物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载体的作用,展示中华文化的独特魅力。四是巧用外力,通过“借船出海”“借台唱戏”的方式,搭建国际合作新平台,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走进国际主流社会。(作者:涂成林 系广州大学教授、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核心价值视域下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研究”首席专家)

光明日报 201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