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省教育扶贫工作,实现教育精准扶贫,经研究,自2016年开始,我省启动实施高职(高专)院校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高职院校专项计划”),确定部分办学水平较高、培养质量好的高职院校,安排适合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专业,单列计划、单独录取,招收我省纳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学生。相关文件链接:关于做好高职(高专)院校招收贫困家庭学生工作的通知 http://www.dysez.net/news/view.php?id=13381&&cid=49
请符合以下条件的高三贫困生于6月20日将相关材料交给相关班主任。
1、我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符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且参加我省2016年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
请符合“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报名条件的考生下载并填写《山东省2016年“高职院校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表》(见附件2)、户籍证明材料、建档立卡家庭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送交到相关班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