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职工:
自2014年4月11日起,工作时间,教职工车辆或个人外出无论公事私事一律凭假条(假条一式两份,一份交办公室另一份交门卫值班人员),否则按旷工处理。请总务处对门卫工作人员提出要求,严格抓好落实,同时对外出车辆或个人做好详细登记(包括外来车辆和个人一并登记)。各处室、级部要做好上班期间的办公秩序督查,并及时通报。
另总务处将门卫室外出假条以每周为单位汇总,于次周一上午交办公室刘莎莎处,以备考勤统计核实。
东营市第二中学
2014年4月10日



